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

茉莉花之戀

  午飯後,人特別渴睡,我呆呆的躺在辦公室,腦袋一片空白。突然傳來Leon的歌聲「今夜你會不會來……」,是我最老土的來電鈴聲。我心想肯定又是甚麼借貸、美容、健身、酒店等等的宣傳電話,這年代除了這班Telemarketer會打電話給人之外,還有人會嗎﹖不都是whatsapp了﹖拿起電話一看,一位帥哥的相片一閃一閃的,上面寫着「李小興」。

  我拿起電話,故作淡定的說:「喲,甚麼風吹你來啦﹖」

  「詩娜,不好意思,有事想請你幫忙。」他有點吞吐的說。「想問你還有沒有你舊公司的聯絡方式﹖過兩天有個盛大的首影禮,我想找他們贊助服裝。」

  我二話不說把我舊同事的聯絡方式給了他,然後不忘補一句:「無事不登三寶殿,可惡﹗」

  他嬉皮笑臉地說:「不要生氣,有機會請你吃飯。你最近怎樣了﹖很久沒看見你發微博。」

  「我微博帳戶都改了,你都不知道,現在我走作家路線。」我有點得意的說。

  「你都沒通知我怎麼知道啊﹖你真的學人當作家啦﹖厲害。」他要開始挖苦我了,我當然不給他機會,馬上掛線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  八年前我加入公關行列,某次在北京出差時結識了李小興,他比我年小五歲,因為大家都是上海人,語言溝通有默契,很快便熟絡了。

  那年他剛好十八歲,以模特兒身份參加全國美男兒選舉得到冠軍,自此加入了演藝圈,唱歌拍電影。我還記得他得獎的那一晚,我們大顆兒一起去慶祝,在喧鬧的人群中他俏俏在我耳邊說:「你老闆都在這裡,玩得不爽,等會我們偷偷先走,我帶你去後海。」

  那時候我才是個剛大學畢業的黃毛丫頭,公關是我第一份工作,我也不知道哪裡來的膽子,竟然真的偷偷跟着李小興走,沒有向我老闆交待一聲。

  李小興真的帶我去後海,我們坐在船上看月光,九月份的天氣有點微涼,小興把身上的西裝外套脫下給我披上,然後我們開始談起夢想來。他說要紅透中港台的演藝圈,我說我想當個作家,寫一本驚天地泣鬼神的書。

  「咦﹖那你不妨寫一下我的故事,我從小到大的經歷。」他說。

  「你當你自己是偉人,要出傳記啊﹖」我嘲笑他。不過我還是開始聽他把童年往事娓娓道來,他一口氣用了兩小時把十八年的故事說完。那是我聽過男生最長的自白。

  回酒店的路上,他問我:「讓我牽着你的手回去好嗎﹖」

  「嗯。」我還沒來得及想這是一段怎樣的關係,就不由自住地答應了。



  回到酒店,說過晚安,我們便各自回自己的房間,並沒有像現代男女快餐式的關係般有下文。

  第二天,我回到香港,小興則繼續在北京工作,我們以電話聯繫着。後來,李小興越來越紅,越來越忙,緋聞也越來越多,我們就漸漸減少聯絡。

  十八歲的男生,廿三歲的女生,以拖手開始,以拖手結束,不轟烈、不浪漫、不花巧,只是淡淡的如一杯茉莉花茶,清純、質樸、讓人回味。
  

  

  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